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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州农民工购房补贴政策(申请条件+申请材料+补贴标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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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民工购房补贴政策一览

一、申请条件

1.身份为农民工或农民;

2.本次购买的商品住房为申请人在荆州市中心城区的唯一住房;

3.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的备案时间必须在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;

4.申请人本次购买的商品住房,必须位于荆州区、沙市区、荆州开发区及荆州文旅区、华中农高区(不含各区所辖乡镇)范围内;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;

5.不属棚户区改造及城市建设征收拆迁对象。

二、补贴标准

凡在中心城区购买唯一普通商品住房的,按所购商品住房面积给予200元/m2财政性补贴(含水、电、气、视补贴);获得财政性补贴后,所购房屋在三年内(从购房之日起计算)出售的,需扣除补贴资金。

三、申请材料

1、身份证(查验原件,收复印件);

2、户口簿(查验原件,收复印件),或者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/安部门或村委会出具的身份确认证明(收原件);

3、《商品房买卖合同》(查验原件,收复印件);

4、缴纳契税证明(《税收通用缴款书》或《税收完税证明》)(查验原件,收复印件);

5、经各区征收部门盖章确认的《农民工和农民购房补贴申请表》(收原件);

6、申请人及其配偶在荆州市和荆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《房屋登记记录》(收原件,有效期均为1周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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