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详情

荆州哪些人可以申请公租房?

12-16     浏览量:48

公租房保障对象包括符合政府规定条件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、新就业大学生、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和引进人才。

一、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申请人在本市常年居住、具有本市城镇户口,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。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具有法定的赡养、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居住;

2.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;

3.家庭成员在城区内无房产,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。且至申请之日5年内,申请家庭没有房产转让、离婚析产行为。

二、新就业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全日制高专或高职院校毕业,毕业未满5年且工作6个月以上,其单位为其在城区缴纳社会保险金或住房公积金。      

2.家庭成员在市中心城区内无房产,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。

三、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非荆州市城区户籍,与荆州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已连续工作1年以上,且其单位为其连续在城区缴纳社会保险金1年以上;

2.家庭成员在市中心城区内无房产,未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。

四、引进人才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,或副高以上职称、技师以上资格,具有引进单位招录、任职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的就业人员;企业中层正职以上优秀经营管理人才;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,毕业未满10年,具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的创业人员。

2.其单位为其在荆州市缴纳社保或公积金并仍在缴纳;

3.在市中心城区内无房产和享受其他政策性住房。

相关推荐